2021年中共常宁市委党校公开选调教师方案

时间:2021-05-10 阅读:147
中共常宁市委党校
衡阳 高校

因工作需要,经常宁市委常委会研究同意,决定面向本市教育部门公开选调中共常宁市委党校教学人员(事业编制)2名。为做好此次选调工作,制定如下方案:

一、选调原则及方式

坚持公开、平等、竞争、择优的原则和德才兼备、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,采取笔试、面试(试讲)与考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。

二、选调岗位

中共常宁市委党校教学人员(事业编制)2名。

三、选调条件

(一)选调对象为本市教育部门内全额拨款事业编制在编在岗教师,且必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:

1.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,具备良好的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修养,遵纪守法,品行端正;

2.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;

3.本科及以上学历,专业为政教、中文、历史、法律等相关专业,男性,年龄35周岁以下,即1986年4月1日(含)以后出生。

4.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。

(二)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不得报考:

1.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;

2.尚在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的;

3.按照有关规定,未满最低服务期限或对工作调动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;

4.法律、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。

四、选调程序

2021年中共常宁市委党校选调工作按照发布选调公告、报名与资格审查、笔试、面试(试讲)、体检、考察等步骤依次进行。

(一)发布公告

选调信息通过常宁市人民政府网站发布      

(二)报名

1.报名时间:2021年5月7日至5月17日,上午8:00一11:30,下午2:30-5:30。

2.报名地点:中共常宁市委党校教研室。

3.报名方式:现场报名。

4.报考者需提交的材料:经本人所在单位审查盖章的报名资格审查表1份(请自行下载附件1、双面打印);本人身份证、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;近期一寸免冠照片5张。

(三)资格审查

报名结束后,由党校对报名者的报名资料进行审查。资格审查贯穿选调全过程,凡发现报名者弄虚作假,即取消其选调资格。资格审查合格人数与选调人数比例不低于3:1方可进行笔试。不足规定比例的,由学校公开选调领导小组确定。

(四)笔试

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,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、专业知识、写作能力,满分为100分。

(五)面试(试讲)

主要考察应试人员教态台风和教学水平,包括语言表达能力、逻辑思维能力、综合分析能力、教学技巧能力、课件制作能力、普通话水平等。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,按与选调计划数3:1的比例确定进入试讲人员名单。若遇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同分的,则一并确定为试讲人选。不足规定比例的,按实际人数确定。试讲满分100分。(试讲工作具体事宜另行通知)

(六)体检

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《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(试行)》(国人部发[2005]1号)、《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操作手册(试行)的通知》(人社部发[2010]19号)等有关规定执行。体检不合格,不得进入考察程序。因体检不合格或其他因素出现缺额时,考生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。(体检时间另行通知)

(七)考察

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,按笔试成绩占30%、面试(试讲)成绩占70%的比例计算综合成绩(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)。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,按1:1比例确定考察对象。如遇最后一名综合分数同分的,则按试讲成绩高低确定入围人选。如试讲成绩再出现同分,则以试讲主考官评分高低确定入围人选。

考察由党校公开选调协调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实施,主要是对考察对象的德、能、勤、绩、廉进行全面考察,重点考察思想政治品德、实际工作能力、工作实绩等情况。

考察不合格者依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等额递补。

(八)公示和办理手续

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选调人选,予以公示,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。经公示无异议的,试用期6个月后,按规定由党校统一办理调动手续。公示期间发现有不符合条件的人员,核查属实后取消其选调资格。

(九)待遇

享受国民教育教师同等待遇,且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评定专业技术职称。

五、纪律与监督

选调工作由中共常宁市委党校、市纪委监委驻市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全程监督。对违反考试工作纪律的考生、工作人员,视情节轻重,分别按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。

本方案由中共常宁市委党校负责解释。

咨询电话:0734-7221893(中共常宁市委党校办公室)

联系人:黄老师(13875778562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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附件:《2021年常宁市委党校公开选调教师报名资格审查表》.xlsx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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